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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漢之梦》(六十三) 汉族惨败是因为儒教思想文化,而不是因为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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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漢之梦》(六十三) 汉族惨败是因为儒教思想文化,而不是因为汉奸 Empty 《皇漢之梦》(六十三) 汉族惨败是因为儒教思想文化,而不是因为汉奸

帖子 由 穿越时空 周四 七月 11, 2013 9:59 am

汉族惨败是因为儒教思想文化,而不是因为汉奸
發表人
*** T發表於 : 週四 7月 04, 2013 3:35 pm

文章:1598
汉族惨败是因为儒教思想文化,而不是因为汉奸

汉族人很多都是被迫无奈的当汉奸,汉奸只是汉族失败过程中的副产品,

汉奸多,只是汉族失败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汉族的失败原因根本不是汉奸多,而是儒教!是一直在神化遮掩自己的儒教。

儒教在中国自从汉朝以来基本一直是统治地位,甚至是绝对统治地位的思想意识形态,垄断了科举。

汉族败于蒙古,儒教徒们说,这是因为你们汉族汉奸太多,与儒教无关。

汉族败于满清,儒教徒们说,这是因为你们汉族汉奸太多,与儒教无关。

总之,儒教徒们一直在教育大家:汉族的失败,都是因为汉族汉奸多,不怪儒教,你们千万不要反思汉族儒教信仰的问题。于是汉族成了世界上最痛恨汉奸的民族,汉奸一个个都遭到严惩,但是儒教本身的巨大问题却一直被忽略了。儒教徒们转移矛盾视线是有很深目的的,汉族也因此屡次遭到惨败。

抗战期间,日军占领区有大量中国人与日本人合作,这些人被称为“汉奸”,同样在欧洲的纳粹德军占领区,也有大量犹太人与德国人合作,这些人被称为“犹奸(CAPO)”。

汉奸被大量的枪决,但是“犹奸”却没有任何一个被处死的!不仅没有一个被处死的,犹太人根本没有处罚犹奸的任何习惯与法律制度!因为在西方犹太教义看来:这种事情是犹太民族对不起这个犹太人,而不是这个犹太人对不起犹太民族;是怨犹太民族没有保护好这个犹太人,怨犹太民族太弱了,而不是怨这个犹太人为求生而被迫做出的行为,犹奸也是犹太人,是犹太同胞,犹太教珍惜每一个犹太人。

以色列法院的法官还在法庭上为最著名犹奸布劳特辩护说:“求生是人的最起码本能。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而出卖组织、出卖朋友、出卖他人,尽管是一件不值得提倡的非道德行为,但也不能构成犯罪。我们处罚罪犯时,必须把我们自己也放在同样的环境来设身处地的考虑问题。当时如果布劳特不与德国人合作,那就意味着放弃‘生’的机会而选择‘死’。假如我当时处在布劳特的位置,我也同样会选择‘生’的机会与德国人合作。我们不能要求别人做到我们自己不能做到的事。”

西方人不要求做到自己不能做到的事,而中国人却要求别人做到自己不能做到的事,这恐怕就是中西文化的最大区别之一。

中国对汉奸追杀的非常残忍,但是对日本战犯,都是极度优待,国共两党都争先恐后的优待日本战犯,并放弃赔款。

犹太人又正好相反,以色列情报组织摩萨德已经持续近70年天涯海角追杀前纳粹战犯。他们对纳粹残留的全球追杀一直到现在还在进行着,前阵子还刚报道个新闻,说一个90多岁的老纳粹隐姓埋名近70年后被摩萨德情报系统逮捕并处以极刑。摩萨德的口号就是决不让一个德国纳粹寿终正寝。他们对纳粹的持续追杀已经近70年了,而且仍然在持续。

而同时,儒教传统的中国却“教诲”自己的国民,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对待异族要宽松,对待汉族汉奸要严厉。呵呵。我记得以前汉网管理员的头像就是“瞪死你汉奸”,而不是“瞪死异族”。

(一)犹太民族对犹奸的优待

二战期间德军占领一个地方后,就成立一个由犹太人组成的“犹太人自治会”。
“犹太人自治会”下建立一个犹太人警察组织,犹太人警察负责检举揭发犹太人,
然后再对检举出的犹太人进行挑选:有劳动力的送入工作集中营,让他们在残酷
的劳动中逐步死亡;没有劳动力的送入死亡集中营,直接消灭肉体。与一般的犹
太人不同,“犹太人自治会”的成员和犹太人警察受到特别的待遇,不仅在食品
供应等物质方面享有优待,而且还有到各地自由旅行的特权。

  同样在犹太人集中营中,看守、监工等看管工作也主要由犹太人担任。每100
个犹太人组成一个“组”,每1000人组成一个“区”,每10000 人组成一个“营”,
组长、区长、营长等职务都由犹太人担任。这些犹太人“看守”被授予极大的权
力,不仅可以任意打骂体罚一般的犹太人,甚至可以随意处死犯人。二战期间各
地的犹太人集中营尽管生活环境异常恶劣,也没有出现过大规模的暴动,这主要
还要归功于那些“尽职的”犹太人看守。

  德国战败后,与德国人合作的“犹太人自治会”成员、犹太人警察、犹太人
看守也纷纷逃散,一些人逃到西方诸国定居,另一些人则随犹太人难民一起逃入
以色列。以色列建国后,就不停有人报告发现了当年的犹奸,要求政府当局逮捕
和处罚这些犹奸。可是当时以色列并没有处罚犹奸的相关法律,被检举出的犹奸
们在讯问后就不得不立即释放。

  1950年8 月,以色列国会在国民的要求下,发布了“纳粹及纳粹合作者处罚
条例”,开始正式惩处犹奸。但同中国惩处汉奸的规模和刑罚程度相比,以色列
的犹奸惩处简直无法相提并论。以色列的“纳粹及纳粹合作者处罚条例”公布后,
总共只有40多个犹奸被判刑,其中除了一个直接杀死8 个犹太人的犹奸被判无期
徒刑外,其它犹奸只判了2 年到7 年的轻刑,最著名的案件是原“犹太人自治会”
的警察局长布劳特案件。

  布劳特原是一个犹太人音乐家,德军占领后他与德军合作,担任“犹太人自
治会”的警察局长。检举人告发布劳特在担任警察局长期间,为了博得德国人的
欢心,有意多送犹太人到死亡集中营,是间接杀人犯。地方法院最初判布劳特15
年徒刑,布劳特不服,向以色列最高法院起诉,最后以色列最高法院判决布劳特
无罪释放。

  为什么犹奸布劳特被无罪释放?以色列法院的法官是这样解释的:“求生是
人的最起码本能。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而出卖组织、出卖朋友、出卖
他人,尽管是一件不值得提倡的非道德行为,但也不能构成犯罪。我们处罚罪犯
时,必须把我们自己也放在同样的环境来设身处地的考虑问题。当时如果布劳特
不与德国人合作,那就意味着放弃‘生’的机会而选择‘死’。假如我当时处在
布劳特的位置,我也同样会选择‘生’的机会与德国人合作。我们不能要求别人
做到我们自己不能做到的事。”西方人不要求别人做到自己不能做到的事,而中
国人却要求别人做到自己不能做到的事,这恐怕就是中西文化的最大区别之一。
按照犹太人的标准,国民政府判处周作人这样一位手上没有直接血案的文官14年
徒刑,无疑是太严厉了。

  在中国审判汉奸时,因为“贪生怕死”而与日本人合作,就是一个理所当然
的罪名。那些审判汉奸的法官们,自己并不能做到“杀身成仁”,同样因为“贪
生怕死”而逃到大后方。而这些“贪生怕死”的法官们,却毫无羞愧地指责汉奸
“贪生怕死”,要求别人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

(二)西方对叛徒的宽容
也是出于这个考虑,西方人对出卖组织、出卖朋友的叛徒异常宽容。西方人
认为:在严刑拷打、生死关头选择招供叛变、苟且偷生,是人的最基本人性。尽
管叛徒不是值得提倡的行为,但叛徒是可以理解的。而中国人却完全不能理解叛
徒,如果有人解释自己是为了活命才叛变的,也完全得不到中国人的宽容。尽管
自己能做到舍身取义的中国人并不多,可是大多数中国人对叛变行为还是深恶痛
疾,决不宽容。

(三)西方对投降官兵的宽容
  西方人对投降官兵也十分宽容。在没有打胜可能的情况下,选择投降苟且偷
生也是被大家理解的行为,没有人指责投降官兵为什么不为国家战斗到死,为国
尽忠。日本人则是另外一个极端:日本军官要求士兵为国家战斗到死,在任何情
况下也绝不能投降,但日本军官自己也同样为国尽忠。建议用飞机撞毁敌军军舰
“神风自杀攻击”的日军中将大西,在日本战败时也切腹自杀,日军中没有出现
军官要求士兵死战,而自己却临阵逃生的情况。

  中国军队却是另一种情况:中国军官情绪激昂地要求每个士兵为国家流尽最
后一滴血,甚至用督战队逼迫士兵冒死进攻,可是一旦战况不好,军官们就扔下
士兵率先逃生。美国军官做不到为国家战斗到死,也没有要求士兵战斗到死;日
本军官要求士兵战斗到死,自己也同样战斗到死,美日军官都没有要求士兵做到
自己做不到的事。而中国军官却可以要求士兵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他们在要求
士兵们选择战死的同时,自己选择逃跑的生路。

  虽然美国人容忍投降,却不能容忍逃跑,对临阵逃跑开小差的官兵处罚极严。
军官带领士兵一起投降,不会因此负叛变投敌的投敌罪;可是如果军官丢下士兵
自己逃跑,即使没有向敌人投降,也是可判死刑的极重失职罪。相反中国人看来,
军官带领士兵投降的投敌罪,要远大于自己逃跑的失职罪,所以中国军队的逃跑
现象特别严重。

  不仅在投降叛变的问题上,中国人还在其它很多问题上也要求别人做到自己
不能做到的事。常见的就是中国的领导要求群众克己奉公,自己却走后门占便宜。
有时领导还会给部下发出必须按期做到的“死命令”,最典型的就是“限期破案”。

  我们经常在小说电影里看到这样一个情节:大型恶性案件出现后,皇帝或将
军的龙颜大怒,甩下死命令:“限三天破案,否则提头来见。”这些人下命令时
就没有想过,如果自己去破案的话,三天能破得了吗?可是中国人却不管这些,
硬要别人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下级在上级的逼迫下,为了保住自己的脑袋不掉,
只好胡乱找一个替死鬼顶罪,这也是中国历史上冤案特多的原因。

  从中国人对汉奸的愤恨,到犹太人对犹奸的宽容,可以看出中西方文化的出
发点是何等的不同。中国人要求别人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也是中国人喜欢说一
套做一套的心理因素。一个对自己要求很低,对别人要求很高,宽待自己苛求别
人的民族,怎么会产生团结力和向心力?


大家记住:为了保自己的性命做出的任何事情,都是应该被理解的,要尊重生命,儒教的“舍生取义”是完全错误的,是对生命的漠视。生命直接来源于道,比儒教的“义”重要多了。

我们太乙门,绝对禁止“舍生取义”。

上古仙道就是这样的,绝不“舍生取义”。

(四)儒教与中国此种思维习惯形成的关系。

太极阴阳,相生相克,相反相成,将欲取之,必先与之,儒教要把中国人教育成这样,却恰恰是通过一贯的“宽以待人,严以律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做到的。

孔丘所谓“春秋笔法”,编写《春秋》,在记述历史时,暗含褒贬,行文中虽然不直接阐述对人物和事件的看法,但是却通过细节描写,修辞手法(例如词汇的选取)和材料的筛选,委婉而微妙让读者得出作者想要灌输给你的看法。这就叫春秋笔法微言大义。

所以,我们评价儒教时,绝不能看它说的是什么,而是,它通过这样的说辞,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

儒教提倡的仁义、和后来的学雷锋,都恰恰从反面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道德败坏。将欲取之,必先与之,太极阴阳,相反相成。

明朝末年,崇祯皇帝向儒教官员借钱护国,那些儒教官员都哭穷都不拿银子,可是后来明亡后从这些儒教官员家里搜出几千万两白银,

可是后来直到南明也灭亡,中国人却还是只知道骂汉奸,不知道反思儒教本身出了什么问题。

(五)汉族灭亡,是汉族的文化太混蛋

所谓五千年传统文化,其实占统治地位的,恰恰是来自埃及的儒教子曰诗云的僵尸文化。

汉族有世界最先进的科学、科技、武器、政治体系。但是这些恰恰配合上了一个最混蛋最草包的僵尸儒教思想文化。

这是明朝灭亡于满清的真实原因。明朝4亿人口,就打不过仅有20万人口的满族,汉族被杀到仅剩几百万人,明朝几万门重型火炮,极其强大的火器,就打不过十万满族骑兵。

汉族败的这么混蛋,是因为汉族的儒教思想搞的鬼。儒教徒死也不承认这一点,呵呵,事实在这里摆着,已经由不得你们了。我下文即将有更深的火力揭露儒教持续2000年策划灭亡汉族的巨大阴谋!

汉族即将全面抛弃儒教,汉族必须抛弃儒教,否则,汉族又将遭到一场大屠杀。

儒教六经之首《易经》,《说文解字》说易乃是蜥蜴,变色龙,儒教徒都是信仰这个的,哈哈,详细请看下篇。

儒教为了把汉族喂给蜥蜴人吃肉吸脑汁,已经持续策划了2000年。

我们汉族惨败的原因就是一直对我们指手画脚的儒教。

(六)汉族的灭亡,是因为综合实力太弱,思想僵化于儒教。不意识到这一点,把责任推到汉奸身上去,就掩盖了真正的凶手。

其实,那些汉奸,那个是主动投降的?吴三桂当年率几百家丁,于百万军中救父,旷世几人能及?当年为汉家征战,何等勇武!还有洪承畴等等“大汉奸”,哪个是主动投降的?

汉族是败于儒教文官这些杀伤力极强的软刀子与满族的配合。

汉族是败于儒教思想,而非亡于汉奸。

汉奸只是汉族灭亡过程中的副产品,任何民族灭亡时都会大量产生族奸,这是必然的。但是灭亡的根本原因,并不是他们,他们只是无奈。

儒教一直向我们灌输的“汉族亡于汉奸,当汉奸可耻”的这种理论才是真正最可耻的!在儒教面前,每一个被迫无奈的汉奸都不可耻,真正可耻的是儒教!而不是我们汉族人。

汉族人很多都是被迫无奈的当汉奸,汉奸只是汉族失败过程中的副产品,

汉奸多,只是汉族失败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汉族的失败原因根本不是汉奸多,而是儒教!是一直在神化遮掩自己的儒教。

儒教在中国自从汉朝以来基本一直是统治地位,甚至是绝对统治地位的思想意识形态,垄断了科举。

汉族败于蒙古,儒教徒们说,这是因为你们汉族汉奸太多,与儒教无关。

汉族败于满清,儒教徒们说,这是因为你们汉族汉奸太多,与儒教无关。

总之,儒教徒们一直在教育大家:汉族的失败,都是因为汉族汉奸多,不怪儒教,你们千万不要反思汉族儒教信仰的问题。于是汉族成了世界上最痛恨汉奸的民族,汉奸一个个都遭到严惩,但是儒教本身的巨大问题却一直被忽略了。儒教徒们转移矛盾视线是有很深目的的,汉族也因此屡次遭到惨败。

抗战期间,日军占领区有大量中国人与日本人合作,这些人被称为“汉奸”,同样在欧洲的纳粹德军占领区,也有大量犹太人与德国人合作,这些人被称为“犹奸(CAPO)”。

汉奸被大量的枪决,但是“犹奸”却没有任何一个被处死的!不仅没有一个被处死的,犹太人根本没有处罚犹奸的任何习惯与法律制度!因为在西方犹太教义看来:这种事情是犹太民族对不起这个犹太人,而不是这个犹太人对不起犹太民族;是怨犹太民族没有保护好这个犹太人,怨犹太民族太弱了,而不是怨这个犹太人为求生而被迫做出的行为,犹奸也是犹太人,是犹太同胞,犹太教珍惜每一个犹太人。

以色列法院的法官还在法庭上为最著名犹奸布劳特辩护说:“求生是人的最起码本能。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而出卖组织、出卖朋友、出卖他人,尽管是一件不值得提倡的非道德行为,但也不能构成犯罪。我们处罚罪犯时,必须把我们自己也放在同样的环境来设身处地的考虑问题。当时如果布劳特不与德国人合作,那就意味着放弃‘生’的机会而选择‘死’。假如我当时处在布劳特的位置,我也同样会选择‘生’的机会与德国人合作。我们不能要求别人做到我们自己不能做到的事。”

西方人不要求做到自己不能做到的事,而中国人却要求别人做到自己不能做到的事,这恐怕就是中西文化的最大区别之一。

中国对汉奸追杀的非常残忍,但是对日本战犯,都是极度优待,国共两党都争先恐后的优待日本战犯,并放弃赔款。
犹太人又正好相反,以色列情报组织摩萨德已经持续近70年天涯海角追杀前纳粹战犯。他们对纳粹残留的全球追杀一直到现在还在进行着,前阵子还刚报道个新闻,说一个90多岁的老纳粹隐姓埋名近70年后被摩萨德情报系统逮捕并处以极刑。摩萨德的口号就是决不让一个德国纳粹寿终正寝。他们对纳粹的持续追杀已经近70年了,而且仍然在持续。

而同时,儒教传统的中国却“教诲”自己的国民,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对待异族要宽松,对待汉族汉奸要严厉。呵呵。我记得以前汉网管理员的头像就是“瞪死你汉奸”,而不是“瞪死异族”。

(一)犹太民族对犹奸的优待

二战期间德军占领一个地方后,就成立一个由犹太人组成的“犹太人自治会”。
“犹太人自治会”下建立一个犹太人警察组织,犹太人警察负责检举揭发犹太人,
然后再对检举出的犹太人进行挑选:有劳动力的送入工作集中营,让他们在残酷
的劳动中逐步死亡;没有劳动力的送入死亡集中营,直接消灭肉体。与一般的犹
太人不同,“犹太人自治会”的成员和犹太人警察受到特别的待遇,不仅在食品
供应等物质方面享有优待,而且还有到各地自由旅行的特权。

  同样在犹太人集中营中,看守、监工等看管工作也主要由犹太人担任。每100
个犹太人组成一个“组”,每1000人组成一个“区”,每10000 人组成一个“营”,
组长、区长、营长等职务都由犹太人担任。这些犹太人“看守”被授予极大的权
力,不仅可以任意打骂体罚一般的犹太人,甚至可以随意处死犯人。二战期间各
地的犹太人集中营尽管生活环境异常恶劣,也没有出现过大规模的暴动,这主要
还要归功于那些“尽职的”犹太人看守。

  德国战败后,与德国人合作的“犹太人自治会”成员、犹太人警察、犹太人
看守也纷纷逃散,一些人逃到西方诸国定居,另一些人则随犹太人难民一起逃入
以色列。以色列建国后,就不停有人报告发现了当年的犹奸,要求政府当局逮捕
和处罚这些犹奸。可是当时以色列并没有处罚犹奸的相关法律,被检举出的犹奸
们在讯问后就不得不立即释放。

  1950年8 月,以色列国会在国民的要求下,发布了“纳粹及纳粹合作者处罚
条例”,开始正式惩处犹奸。但同中国惩处汉奸的规模和刑罚程度相比,以色列
的犹奸惩处简直无法相提并论。以色列的“纳粹及纳粹合作者处罚条例”公布后,
总共只有40多个犹奸被判刑,其中除了一个直接杀死8 个犹太人的犹奸被判无期
徒刑外,其它犹奸只判了2 年到7 年的轻刑,最著名的案件是原“犹太人自治会”
的警察局长布劳特案件。

  布劳特原是一个犹太人音乐家,德军占领后他与德军合作,担任“犹太人自
治会”的警察局长。检举人告发布劳特在担任警察局长期间,为了博得德国人的
欢心,有意多送犹太人到死亡集中营,是间接杀人犯。地方法院最初判布劳特15
年徒刑,布劳特不服,向以色列最高法院起诉,最后以色列最高法院判决布劳特
无罪释放。

  为什么犹奸布劳特被无罪释放?以色列法院的法官是这样解释的:“求生是
人的最起码本能。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而出卖组织、出卖朋友、出卖
他人,尽管是一件不值得提倡的非道德行为,但也不能构成犯罪。我们处罚罪犯
时,必须把我们自己也放在同样的环境来设身处地的考虑问题。当时如果布劳特
不与德国人合作,那就意味着放弃‘生’的机会而选择‘死’。假如我当时处在
布劳特的位置,我也同样会选择‘生’的机会与德国人合作。我们不能要求别人
做到我们自己不能做到的事。”西方人不要求别人做到自己不能做到的事,而中
国人却要求别人做到自己不能做到的事,这恐怕就是中西文化的最大区别之一。
按照犹太人的标准,国民政府判处周作人这样一位手上没有直接血案的文官14年
徒刑,无疑是太严厉了。

  在中国审判汉奸时,因为“贪生怕死”而与日本人合作,就是一个理所当然
的罪名。那些审判汉奸的法官们,自己并不能做到“杀身成仁”,同样因为“贪
生怕死”而逃到大后方。而这些“贪生怕死”的法官们,却毫无羞愧地指责汉奸
“贪生怕死”,要求别人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

(二)西方对叛徒的宽容
也是出于这个考虑,西方人对出卖组织、出卖朋友的叛徒异常宽容。西方人
认为:在严刑拷打、生死关头选择招供叛变、苟且偷生,是人的最基本人性。尽
管叛徒不是值得提倡的行为,但叛徒是可以理解的。而中国人却完全不能理解叛
徒,如果有人解释自己是为了活命才叛变的,也完全得不到中国人的宽容。尽管
自己能做到舍身取义的中国人并不多,可是大多数中国人对叛变行为还是深恶痛
疾,决不宽容。

(三)西方对投降官兵的宽容
  西方人对投降官兵也十分宽容。在没有打胜可能的情况下,选择投降苟且偷
生也是被大家理解的行为,没有人指责投降官兵为什么不为国家战斗到死,为国
尽忠。日本人则是另外一个极端:日本军官要求士兵为国家战斗到死,在任何情
况下也绝不能投降,但日本军官自己也同样为国尽忠。建议用飞机撞毁敌军军舰
“神风自杀攻击”的日军中将大西,在日本战败时也切腹自杀,日军中没有出现
军官要求士兵死战,而自己却临阵逃生的情况。

  中国军队却是另一种情况:中国军官情绪激昂地要求每个士兵为国家流尽最
后一滴血,甚至用督战队逼迫士兵冒死进攻,可是一旦战况不好,军官们就扔下
士兵率先逃生。美国军官做不到为国家战斗到死,也没有要求士兵战斗到死;日
本军官要求士兵战斗到死,自己也同样战斗到死,美日军官都没有要求士兵做到
自己做不到的事。而中国军官却可以要求士兵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他们在要求
士兵们选择战死的同时,自己选择逃跑的生路。

  虽然美国人容忍投降,却不能容忍逃跑,对临阵逃跑开小差的官兵处罚极严。
军官带领士兵一起投降,不会因此负叛变投敌的投敌罪;可是如果军官丢下士兵
自己逃跑,即使没有向敌人投降,也是可判死刑的极重失职罪。相反中国人看来,
军官带领士兵投降的投敌罪,要远大于自己逃跑的失职罪,所以中国军队的逃跑
现象特别严重。

  不仅在投降叛变的问题上,中国人还在其它很多问题上也要求别人做到自己
不能做到的事。常见的就是中国的领导要求群众克己奉公,自己却走后门占便宜。
有时领导还会给部下发出必须按期做到的“死命令”,最典型的就是“限期破案”。

  我们经常在小说电影里看到这样一个情节:大型恶性案件出现后,皇帝或将
军的龙颜大怒,甩下死命令:“限三天破案,否则提头来见。”这些人下命令时
就没有想过,如果自己去破案的话,三天能破得了吗?可是中国人却不管这些,
硬要别人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下级在上级的逼迫下,为了保住自己的脑袋不掉,
只好胡乱找一个替死鬼顶罪,这也是中国历史上冤案特多的原因。

  从中国人对汉奸的愤恨,到犹太人对犹奸的宽容,可以看出中西方文化的出
发点是何等的不同。中国人要求别人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也是中国人喜欢说一
套做一套的心理因素。一个对自己要求很低,对别人要求很高,宽待自己苛求别
人的民族,怎么会产生团结力和向心力?


大家记住:为了保自己的性命做出的任何事情,都是应该被理解的,要尊重生命,儒教的“舍生取义”是完全错误的,是对生命的漠视。生命直接来源于道,比儒教的“义”重要多了。

我们太乙门,绝对禁止“舍生取义”。
上古仙道就是这样的,绝不“舍生取义”。

(四)儒教与中国此种思维习惯形成的关系。
太极阴阳,相生相克,相反相成,将欲取之,必先与之,儒教要把中国人教育成这样,却恰恰是通过一贯的“宽以待人,严以律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做到的。

孔丘所谓“春秋笔法”,编写《春秋》,在记述历史时,暗含褒贬,行文中虽然不直接阐述对人物和事件的看法,但是却通过细节描写,修辞手法(例如词汇的选取)和材料的筛选,委婉而微妙让读者得出作者想要灌输给你的看法。这就叫春秋笔法微言大义。

所以,我们评价儒教时,绝不能看它说的是什么,而是,它通过这样的说辞,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

儒教提倡的仁义、和后来的学雷锋,都恰恰从反面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道德败坏。将欲取之,必先与之,太极阴阳,相反相成。

明朝末年,崇祯皇帝向儒教官员借钱护国,那些儒教官员都哭穷都不拿银子,可是后来明亡后从这些儒教官员家里搜出几千万两白银,

可是后来直到南明也灭亡,中国人却还是只知道骂汉奸,不知道反思儒教本身出了什么问题。

(五)汉族灭亡,是汉族的文化太混蛋

所谓五千年传统文化,其实占统治地位的,恰恰是来自埃及的儒教子曰诗云的僵尸文化。

汉族有世界最先进的科学、科技、武器、政治体系。但是这些恰恰配合上了一个最混蛋最草包的僵尸儒教思想文化。
这是明朝灭亡于满清的真实原因。明朝4亿人口,就打不过仅有20万人口的满族,汉族被杀到仅剩几百万人,明朝几万门重型火炮,极其强大的火器,就打不过十万满族骑兵。

汉族败的这么混蛋,是因为汉族的儒教思想搞的鬼。儒教徒死也不承认这一点,呵呵,事实在这里摆着,已经由不得你们了。我下文即将有更深的火力揭露儒教持续2000年策划灭亡汉族的巨大阴谋!

汉族即将全面抛弃儒教,汉族必须抛弃儒教,否则,汉族又将遭到一场大屠杀。
儒教六经之首《易经》,《说文解字》说易乃是蜥蜴,变色龙,儒教徒都是信仰这个的,哈哈,详细请看下篇。
儒教为了把汉族喂给蜥蜴人吃肉吸脑汁,已经持续策划了2000年。

我们汉族惨败的原因就是一直对我们指手画脚的儒教。

(六)汉族的灭亡,是因为综合实力太弱,思想僵化于儒教。不意识到这一点,把责任推到汉奸身上去,就掩盖了真正的凶手。

其实,那些汉奸,那个是主动投降的?吴三桂当年率几百家丁,于百万军中救父,旷世几人能及?当年为汉家征战,何等勇武!还有洪承畴等等“大汉奸”,哪个是主动投降的?

汉族是败于儒教文官这些杀伤力极强的软刀子与满族的配合。

汉族是败于儒教思想,而非亡于汉奸。

汉奸只是汉族灭亡过程中的副产品,任何民族灭亡时都会大量产生族奸,这是必然的。但是灭亡的根本原因,并不是他们,他们只是无奈。

儒教一直向我们灌输的“汉族亡于汉奸,当汉奸可耻”的这种理论才是真正最可耻的!在儒教面前,每一个被迫无奈的汉奸都不可耻,真正可耻的是儒教!而不是我们汉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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